今后两年的承运人责任险费率进一步下降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纪哲
日期: 2011-12-27
12月23日,全省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工作会议在九江召开。省运管局副局长王赣军到会并讲话,省道协秘书长范富兴就新协议的新特点作了介绍。会议由省道协会长邱金女主持。来自全省各设区市运管处、道协、各专业汽运公司相关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旨在交流一年来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经验,解释新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探讨研究进一步完善实施承责险制度。
据了解,新签2012—2014年度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费率进一步下降。新协议规定的平均费率为0.048%,较之2005年0.095%下降了0.047%,降幅为49.5%,降低了运输企业的投保成本,保障了经营风险;根据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旅客理赔费用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新增每座赔偿责任60万元/人年;取消原协议中的班线分类与对应每座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道路客运经营者,可以根据自有班线经营风险的大小,自主决定投保每座责任限额的高低,主承保公司不能加以限制。
据悉,新协议是省道协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反复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集中了大多数会员单位的意志和愿望的结晶,也是省道协与主承保公司经过多次艰苦谈判,尽可能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而取得的一项成果。新协议的实施必将更有效地化解承运人的经营风险,更好地保障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和谐平安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