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运管所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能,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安福县道路运输市场的实际,该县运管所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八个月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
整治内容一是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是对道路客运、城市客运、道路货运(含危货)、汽车维修、驾驶培训业务、汽车租赁业务、拖车和吊车业务的经营者及相关车辆无证无牌、证牌不全或使用无效证牌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打击超范围经营行为,包括对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行为的打击。三是打击侵犯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线路、站点行驶的;违规揽客、倒客或因故更换车辆而向旅客加收费用;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讫地和线路行驶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出租汽车无故拒载、未经旅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或不打表收费。四是重点查处无安全性能保障的电(机)三轮车、电动小汽车无证经营行为。五是对从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现象进行查处。
该所在整治活动过程中,将严格执法,坚持处理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开展了拒乘“黑车”倡议宣传活动和利用加装高音喇叭和宣传栏的宣传车在城乡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乘坐“黑车”等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行为,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该所动员全所人员利用五一假期加班对客运市场进行整治,通过这几天的整治活动,效果比较明显,几天查扣非法载客的电动三轮车11辆,县区客运市场非法载客现象明显好转,下一步我所将加大对我县道路运输市场进行整治,确保该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