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交通运输局成功调处一起因车辆维修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

    近日,南康市交通运输局成功调处一起因车辆维修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定南车主张某经营“定南—南康”的道路旅客运输,车号赣B67…客车行至南康东站,因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磨损等故障,司机只好将车停在东站附近刘某的维修厂里维修,张某对修理厂提供的配件、工时费用的结算清单合计1760元无异议,之后载客驶离。车子行驶了一段路程,又出现故障,经检查:系东站该维修厂的工人疏忽大意,没有拧紧部分螺丝导致新换的配件受损。车子在事发地修好后,张某返回该修理厂,要求退还刘某修理厂的配件及返还其修车费的1760元,店主当即予以拒绝。张某电话投诉至南康市交通运输局,局里随即派出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的2名执法人员前往调查了解事情原委。之后执法人员仲裁该修理厂全额退还张某的1760元,张某对南康市交通运输局的仲裁意见表示满意。